王元高级合伙人

王元律师自2002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经过多年的法律实践,王元律师已为众多基金设立和投资、企业重组、兼并收购、公司上市与再融资等项目提供中国法律服务,其业务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医疗与健康、汽车、文化娱乐、消费、环保、农业、制造业等。王元律师尤其在私募股权基金、兼并收购、企业重组、公司上市与再融资、跨境交易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代表业绩

  • 王元律师曾主持参与的非诉讼项目包括:红杉资本投资入股贝达药业、中持水务、安琪儿医疗、英雄互娱、讯联数据等项目、启明创投投资入股海兴电力科技、惠泰医疗、仁度生物、松力生物等项目、易方达基金投资入股蚂蚁金服项目、中信金石发起设立专项基金参与投资中石化销售公司项目、金浦基金投资入股天津港海项目、平安创新投投资入股江西金源农业项目等基金投资项目;代表中信农业发起设立农业产业基金项目、代表海通开元发起设立西安航天新能源基金、上海文化产业基金、合肥新兴产业基金等基金设立项目;春秋航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及公司债项目、泰格医药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上海汽车集团整体上市项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华域汽车公司债项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黑牡丹公司债项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国旅联合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邑通道具新三板挂牌项目、大宁集团短期融资券等资本市场项目;上汽集团和华域汽车分别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项目、泰格医药收购美国方达医药和美国BDM公司项目等境外投资项目。王元律师还为海通新创基金、安捷投资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春秋航空、黑牡丹、泰格医药及国旅联合等上市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1999
  •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2002
  •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Columbia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LLM,2008

律师资格

  • 中国,1999
  • 美国纽约州,2009

学术论文

  • 《沉默权与如实供述义务——是谁在使用武力?》,发表于《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1期(总第61期)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身份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于《判解研究》2002年第4辑(总第10辑)
  • 《海上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析<海商法>第222、223条》,发表于《复旦民商法学评论》2003年5月刊(总第2辑)
  • 《股东派生诉讼——基于一个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发表于《私法》第2辑第2卷(总第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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