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源新闻|上汽集团储架式公司债第一期债券完成发行并上市,嘉源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
2019-09-26 22352019年9月2日,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股票代码:600104)向合格投资者分期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公司债券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19年9月26日,上汽集团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上汽01”,债券代码:155709)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主体/债项评级为AAA/AAA,票面利率为3.42%,为近期AAA级别地方国企3年期公司债和汽车行业3年期公司债发行利率市场最低,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同期基准利率下浮28%。嘉源在本次发行中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全程提供高品质专业法律服务。
上汽集团是目前国内产销规模最大的汽车集团,同时也是国内A股市场市值最大的汽车上市公司。2019年7月,上汽集团以上一年度1,363.925亿美元的合并销售收入,第十五次入选《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第39位,在此次上榜的全球汽车企业中名列第7,在中国企业中排名第10。上汽集团作为中国汽车龙头,努力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加快创新转型,正在从传统的制造型企业,向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汽车产品和出行服务的综合供应商发展。本次发行是上汽集团构建长效性、低成本、多层次融资体系的重要举措。
嘉源在本次发行中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全程的专业法律服务。嘉源为本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成员包括合伙人王元律师、合伙人傅扬远律师、邱天元律师、魏曦律师、律师助理金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