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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源新闻 | 嘉源助力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无条件通过,招商局集团内部港口板块重组整合加快推进

2020-12-09 1748


2020年12月7日,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港”,证券代码:601880.SH、02880.HK)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证券代码:600317.SH)换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嘉源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为该项目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A+H两地上市的大连港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A股上市公司营口港及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吸并交易完成后,营口港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大连港或其全资子公司将承继及承接营口港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大连港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本次交易方案中,换股吸收合并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换股吸收合并的实施。


大连港与营口港均为环渤海区域内领先的港口运营商,本次合并交易完成后,营口港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入大连港,营口港注销,将进一步优化招商局集团港口资产的产业布局,实现招商局集团辽宁地区港口经营主体一体化,大连港将成为招商局集团在辽宁地区的核心出海口。本次合并交易完成后,大连港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招商局集团。


本次合并亦为招商局集团切实履行收购两港上市公司作出的承诺,旨在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并解决同业竞争等多项问题,深化辽宁省港口整合前期取得的成果,并进一步推动辽宁省港口的深度整合。


嘉源为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服务的合伙人为颜羽律师、谭四军律师,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为黄宇聪、边志星、陈光、孙小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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