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源新闻 | 泉峰汽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嘉源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
2021-07-14 17622021年7月12日,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泉峰汽车,股票代码:603982.SH)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继2019年作为发行人律师协助泉峰汽车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后,嘉源在本项目中再次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
泉峰汽车创立于2012年3月,于2016年1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泉峰汽车是从事汽车动力系统、电气化底盘、 视觉等相关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汽车“轻量化”、“电气化”、 “智能化”的积极践行者。
泉峰汽车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含人民币6.2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生产能力,实现公司向智能化转型升级,进而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嘉源在本项目中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本项目的各项工作,就项目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及解决方案。嘉源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团队成员包括本所合伙人王元、合伙人傅扬远,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李信、盛也晴、叶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