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傑高级合伙人

王鹏杰律师专注于上市及公开发售、资本融资交易、并购、私募基金及其他商业交易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并在这些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王鹏杰律师曾就职于大型美国律师事务所,代表众多知名企业及资深金融机构参与包括首次公开招股、债券发行、股份配售、收购合并、私募股权投资等项目。王鹏杰律师尤其在香港首次公开招股及辅导初创企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代表业绩

  • 王鹏杰律师曾主持参与的项目包括: 蒙古矿业公司、培力控股有限公司、捷荣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翼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的香港首次公开招股项目;为腾讯、信达、恒基投资有限公司、中金公司、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及国泰资本控股旗下的投资实体各种早期投资提供法律意见; 为摩根士丹利基建购买兆恒水电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提供法律意见; 为大连港股份公司8亿人民币债券发行以及新疆金风科技3亿人民币债券发行分别提供法律意见; 为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亿美元优先票据发行提供法律意见; 为中渔集团有限公司的3亿美元优先票据发行提供法律意见;为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5亿美元全球存托股票发行提供法律意见。

教育背景

  • 密西根大学,法学博士,2009
  •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硕士,2006
  •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学士,2004

律师资格

  • 香港
  • 美国纽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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