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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源要闻 | 春秋航空(601021)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嘉源担任发行人律师

2015-12-02 198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15年12月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嘉源担任发行人律师,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春秋航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亿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不超过38,395,904股(含38,395,904股) ,用于购买21架空客A320飞机项目和互联网航空建设项目。

春秋航空是中国首批民营航空公司之一,也是国内首家低成本航空公司,其定位于低成本航空业务模式,主要从事国内、国际及港澳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及与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服务。2015年1月,春秋航空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成为国内民营航空中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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