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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源新闻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4亿美元H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嘉源担任发行人中国律师

2019-02-21 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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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0日,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发行4 亿美元H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完成交割,可转债的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3%。

本次H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用于东阳光药收购药品及其他制药产品(包括原料药)、生产设施资本支出、扩大销售和经销网络等。

东阳光药于2015年12月29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01558.HK),是一家专注于抗病毒、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心血管疾病等治疗领域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中国领先制药企业,在中国生产、推广及销售合共约33款医药产品,并于中国建立庞大的产品分销网络。在抗病毒治疗领域,尤其是抗流感病毒治疗领域,东阳光药拥有可威(磷酸奥司他韦)胶囊剂及颗粒剂,并且是目前中国市场唯一一家磷酸奥司他韦颗粒剂生产商。 

本次债券发行的认购人为由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球最大的另类投资公司之一黑石集团(The Blackstone Group L.P.)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组成,包括Blackstone Dawn Pte. Ltd., Blackstone Dawn Holdings ESC (Cayman) Ltd.以及BCP VII Dawn ESC(Cayman) NQ Ltd.。截至2018年6月30日,黑石集团管理的资产规模约为4,400亿美元,其在医疗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及资源,同时在全球医疗投资方面拥有良好往绩记录。

嘉源律师事务所担任东阳光药本次发行H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中国律师。本所合伙人文梁娟律师、合伙人苏敦渊律师、吴俊超律师及律师助理张之锦等共同为本次H股可转债发行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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