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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源新闻 |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4亿美元优先级债券,嘉源担任承销商中国律师

2019-10-25 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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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兆业集团”)成功发行4亿美元优先级债券,债券年利率11.95%,2022年10月22日到期。


本次债券发行是佳兆业集团继2014年后首次在美国证券法第144A规则下发行优先级债券,也是中国房地产企业自2015年以来首次在144A规则下发行优先级债券。本次债券发行进一步扩拓佳兆业集团投资者基础,并吸引美国投资者认购佳兆业集团新发行的优先级债券。


佳兆业集团于2009年12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1638.HK),作为中国大型综合性投资集团,总资产超2200亿元人民币。目前,佳兆业集团的业务已覆盖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主要经济区域,进驻全国超50个重要城市,逐渐打造成为涵盖综合开发、财富管理、城市更新、文化体育、商业运营、旅游产业、酒店餐饮、物业管理、航海运输、健康医疗、科技产业、公寓办公、足球俱乐部等超20个产业和细分领域的大型企业航母。


瑞信、德意志银行、巴克莱、中银国际、中信银行(国际)、国泰君安国际及海通国际是本次债券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富昌证券有限公司及佳兆业金融集团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嘉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债券发行承销商的中国律师。本所合伙人文梁娟律师、合伙人苏敦渊律师、余嘉美律师、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陈怡婷、张之锦、李鼎、杨琦等共同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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