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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源新闻 | 嘉源助力瀚蓝环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2020-01-19 1558

2020年1月17日,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环境”,股票代码:60032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嘉源律师事务所在该项目中担任发行人法律顾问,为该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瀚蓝环境成立于1992年,于200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一家从事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固废处理业务以及燃气供应业务的市政工程行业公司。


瀚蓝环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232.00万元,拟用于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项目、安溪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项目、漳州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瀚蓝环境进一步做大做强垃圾处理焚烧发电业务,扩大产能,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


嘉源项目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就项目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及解决方案,项目组成员包括合伙人文梁娟律师、合伙人苏敦渊律师、合伙人常跃全律师、肖荣律师、律师助理何阳、赵华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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