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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源研究 | 越南外商投资法律框架

2020-02-11 11778

越南外商投资法律框架.png


作者:宋雅新、黄璐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以下简称越南)位于中南半岛东南端, 三面环海,自然环境优越,矿产资源丰富。自1995年加入东盟、2007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越南不断开放国内市场,加大吸引外资力度,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如今,越南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国之一。

 

近年来,中越经贸合作稳步发展,2016年和2017年越南连续两年成为中国在东盟国家中的最大贸易伙伴。2017年中越双边贸易总额达到1213.2亿美元,2017年中国大陆新增对越南投资项目合同额达到14.1亿美元,成为当年越南第四大外资来源地。[1] 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二十位的国家(地区)中,越南排在第十三位。截至2018年末,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存量排名中,越南排在第十位。[2] 随着越南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环境,市场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中越两国经贸合作迎来了难得的新契机。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包括嘉源的众多客户对越南进行或拟在越南开展包括直接投资、工程承包、装备贸易和技术合作在内的各种形式的投资合作。

 

结合本所代表中国企业处理越南投资相关法律事务所积累的经验,我们在此对越南外商投资法律框架进行简要介绍,希望对有意向在越南进行投资的读者有所帮助。

 

1. 外商投资的形式

 

目前,越南外商投资适用的法律主要是2014年颁布的《投资法》。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实体(例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执行商业合作合同,或收购现有企业股权的形式进行。

 

1.1设立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实体

 

在越南设立一个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实体的主要流程如下:

 

步骤

内容

备注

第一步

向项目审批机构(投资计划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投资登记证

?    一般项目需要15个工作日

?    特别批准项目(如大型项目、能源、石油、天然气、赌场等)未限定审批时间

第二步

向商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登记证和公章

?    3个工作日

?    允许刻制一个以上的公章

?    允许一名以上的法定代表人

?    在企业登记证颁发后90日内出资(可以分期出资)

第三步

申请获得其他行业主管机关的批准或登记(267项附准入条件的经营领域,例如:零售或批发特殊产品(如石油、润滑油)的贸易许可证)

/

 

1.2 设立分公司

 

由于限制条件较多,实践中,设立分公司的情形并不多。一般而言[3],如果外国投资者运营5年以上,并且所在国家与越南签署了相关协议(如同为WTO成员国),其可向工业贸易部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申请。工业贸易部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的7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实践中,外国服务公司、贸易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申请很难得到批准。

 

1.3 设立代表处

 

相比较设立分公司,在越南设立代表处的条件要宽松许多。一般而言[4],如果外国投资者运营1年以上,并且所在国家与越南签署了相关协议(如同为WTO成员国),其可向省一级的工业贸易厅提交设立代表处的申请。工业贸易厅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的7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但是代表处仅能从事联络、市场推广和营销工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1.4 商业合作合同

 

在不设立新的法律实体的情形下,外国投资者之间、外国投资者和越南国内投资者之间还可以通过签署商业合作合同的方式进行投资,并就该投资申请获得投资登记证。商业合作合同是指投资者之间就商业合作、利润或产品分配而签订的合同。合同各方应成立指导委员会以执行合作合同。指导委员会的职责、工作任务及权限应由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同时,签署商业合作合同的外国投资者可以设立自己的运营办公室(申请独立的印章和银行账号)执行合作合同。

 

1.5 股权收购

 

股权收购又分直接收购和间接收购。选择不同收购方式所考量的因素包括越南法律监管程序和税务成本等。基于越南法律监管程序,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直接股权收购

间接股权收购

含义

收购越南境内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者认购目标公司新发行的股份

自境外股东收购其持有的越南境内目标公司的股权

越南法律监管程序

如果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对外国投资者附条件准入的行业,则需要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在交易完成后办理变更登记,获得新的企业登记证

不涉及越南境内的审批程序

 

2. 土地制度

 

2.1 土地制度简介

 

根据越南法律,土地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私人对土地无所有权,但集体和个人可以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是证明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和土地上所附着资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凭证。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对应的权利内容如下表所示。土地使用权的期限通常最长为50年,特殊情况下为70年,可以延期。

 

土地类型

权利内容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划拨土地(如住宅项目用地)

拥有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利,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抵押或用于出资

一次性付清整个租赁期限租金的租赁土地

拥有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利,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抵押或用于出资

每年支付土地租金的租赁土地

有限的权利,可以转让、抵押土地上的资产,但不能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

 

2.2 外商投资企业租赁土地的程序

 

实践中,外国投资者寻找到合适的项目用地后,需要与土地出租人签署备忘录或者报价函。外国投资者在越南设立法律实体(项目公司)之后,由项目公司与出租人签署正式的土地租赁协议,并向政府申请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投资者与土地出租人签署的备忘录或者报价函的内容通常比较简单,是设立项目公司的必备申请文件之一。建议将未来拟由项目公司签署的土地租赁协议的关键条款作为附件附在备忘录之后,以尽早明确与土地租赁相关的核心商业安排,有利于降低未来就土地租赁协议展开谈判协商的成本和不确定性。

 

2.3 工业园区土地

 

拟租赁工业园区土地的公司应当与工业园区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土地转租协议,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租赁土地过程中,公司应当核实土地类型,即该土地是每年支付土地租金的租赁土地,还是一次性付清整个租赁期限全部租金的租赁土地,以及工业园区开发商向国家支付租金的情况。如果工业园区开发商为其租赁土地每年支付土地租金,则其不得在将该土地转租给承租人时,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整个租赁期限的全部租金,且承租人不能将该等土地抵押给银行。反之,如果工业园区开发商已为其租赁土地一次性付清整个租赁期限的全部租金,则其在将该土地转租给承租人时,也可以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整个租赁期限的全部租金,在该等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将该土地抵押给银行。

 

由于土地使用权存在使用期限的限制,且土地必须用于规定的用途(例如城市住宅用地、工业园区用地、商业和服务用地等),因此在租赁土地前,外国投资者应当考虑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和土地用途是否适合本项目。

 

往往有中国投资者,或出于熟人介绍或被低价吸引,租赁承租人转租的土地。需要提示的是,根据越南法律,承租人转租需具备经营不动产业务的资质。另外,为避免法律纠纷和争议,外国投资者须审查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确保承租人有权转租。

 

3. 税收

 

越南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种

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

20%

一般增值税

10%

预提税

预提所得税税率为0.1%-10%,预提增值税税率为2%-5%

特殊消费税

如香烟为75%,白酒、啤酒为35-65%

环境保护税

如汽油、燃料为1000-4000越南盾/

进口/出口特定产品的进出口税

根据具体产品确定

营业费

每年100-300万越南盾(约42-127美元)

个人所得税

月收入超过900万越南盾(379美元)则采用部分累进税率(5%-35%)征收

 

4. 常见疏忽和建议

 

以下是我们整理的一些外国投资者在对越南进行投资时的常见错误和容易出现的疏忽,以及法律合规方面的建议和提示,供参考。

 


具体内容

在做投资决策之前,未对土地、目标公司或当地合作伙伴进行相关的尽职调查

在越南设立办公室未经相关部门登记

未登记适当的经营范围和投资标的;从事所登记的经营范围以外的营业活动;在未获得批准/登记的情形下,从事附准入条件的商业活动

未就项目实施的延期办理登记(注意:若项目未经批准延期12个月以上,投资登记证可能被撤销)

以不当方式向越南境内进行出资(如:以支付现金方式或未能向在越南持牌银行开设的直接投资资本账户出资)

未在越南国家银行办理中/长期外债登记

在没有修改投资登记证的情况下,中/长期外债金额超过投资登记证上所登记的总投资额和资本出资额之间的差额

未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如:营业费应当在公司设立之日起10日内支付)

基于商业谈判签署合同而不进行法律合规审查

在雇用超过10人时,未在劳动保障和社会事务部办理企业内部劳工制度登记;外国劳工未获得工作许可

未向相关部门报送项目实施定期报告

为企业登记适当的经营范围

登记的总投资额可高于资本出资额;差额部分可以随时通过债务融资方式进行筹集

登记概括的项目实施进展时间表(无需特别具体),若无法按承诺的时间表推进项目,事先了解办理项目延期的程序性要求

主动紧密跟进投资事宜,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以加快投资进程

通过银行合规操作资金的汇入和汇出(如:通过在越南持牌银行开设的适当的投资资本账户转账)

审查各个领域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法律合规性

 



[1] 参见《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越南)(2018年版)》第3页。

[2] 参见《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第17-25页。

[3] 特殊行业,如银行,则需要遵守不同的、更复杂的程序。

[4] 特殊行业,如教育、保险,则需要遵守不同的、更复杂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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