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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源新闻 | 嘉源助力“南北船”合并,十家上市公司控股权注入中国船舶集团

2021-07-09 2050



为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船舶企业,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工业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以下简称“本次联合重组”)。本次联合重组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将拥有我国最大的造修船基地和最完整的船舶及配套产品研发能力,成为全球最大的造船集团。


本次联合重组将导致中国船舶集团取得中船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集团下属10家上市公司,即中国船舶(600150.SH)、中船防务(600685.SH/00317.HK)、中船科技(600072.SH)、中国重工(601989.SH)、中国动力(600482.SH)、中国海防(600764.SH)、久之洋(300516.SZ)、中船应急(300527.SZ)、中船汉光(300847.SZ)及中国船舶租赁(03877.HK)的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按照相关规定需履行免于要约收购程序。嘉源作为中国船舶集团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项目方案论证及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的沟通,并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建议及解决方案,协助公司短时高效地完成了本次收购。


嘉源为本次收购提供法律服务的合伙人为颜羽律师、黄娜律师、刘磊律师(香港),项目组其他成员为程璇律师、刘磊律师(北京)、卢勇霖律师(香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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